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开政府教育信息,本局编制了《政府教育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教育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府教育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事项参见本局编制的《政府教育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网站上查阅相关内容,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http://jiaoyuju.hzcskj.com/)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指定地点为:县教育局办公室 地址:,联系电话:0530--2212772。
本局还将采取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教育信息形成或变更后,属于即时公开的信息,本局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属于定期公开的信息,将在信息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获取政府教育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教育信息的,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的政府教育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教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局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本局受理申请的机构为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0--2212772,传真号码:0530--2221562,通信地址:菏泽市定陶县青年路与东丰路十字路口东北角,邮政编码:274100,电子邮箱地址:dtjyj2772@163.com。
(三)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定陶教育局》网站上直接填写《政府教育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确认发送。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教育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教育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政府教育信息公开指定的地点,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人签名。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局不受理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出的口头申请。
(四)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局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与保障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教育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政府或监察部门举报。
(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教育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教育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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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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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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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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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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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 其他 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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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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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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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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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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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 内 容 描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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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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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可多选) | □ 纸质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选 填 部 分 | |||||||
所需信息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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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索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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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不申请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自行领取 □ 邮 寄 □ 快 递 □ 电子邮件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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