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定陶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定陶民政网(http://mzj.hzcskj.com/)上查阅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县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民政工作规划、专项业务工作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双拥优抚安置、救灾、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管理服务、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婚姻殡葬等民政业务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情况;为民服务事项服务规范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定陶民政网(http://mzj.hzcskj.com/)。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通过政府网站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定陶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定陶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表可在定陶民政网(http:/ http://mzj.hzcskj.com/)下载。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厅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经省物价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具体标准见附件2。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定陶县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府前大道东段
邮政编码:2741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 0530-2222920
传 真: 0530-2217116
电子信箱: dtmzbgs@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局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局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定陶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定陶县民政局
2016年1月5日
附件
定陶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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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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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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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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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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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 名 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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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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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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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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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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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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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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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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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填 部 分 | |||||||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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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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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获取信息方式 | |||||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
□ 若本局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