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定陶区水务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以及《bet 365亚洲版官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定陶区水务局认真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区水务局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8条,通过政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6条。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区水务局未接到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定陶区水务局所有纸质公开资料全部免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定陶区水务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水务局在政务信息公开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及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等问题。今后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准确性、系统性、规范性,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更深入、更细致、更全面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更好地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的职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区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7 年菏泽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菏政办发〔2017〕29 号)和《2017 年定陶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促进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贯彻便民、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孔令潭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重大事项,部署推进有关工作,确保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广泛知晓的,都能够依法、全面、准确、及时的予以公开。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区水务局始终坚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群众要求公开的信息,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需要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不是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务信息,都严格依照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公开;对一些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对申请人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菏泽市定陶区水务局
2018年1月23日
附件2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8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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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1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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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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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5.其他形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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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无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无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无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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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无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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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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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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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无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