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
服务指南(范本)
一、事项名称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
(二)《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662号);
(三)《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
(四)《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8号)。
(五)《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菏泽市定陶区教育局一楼。
四、办理条件
对于首次贷款的大一新生贷款资格审查是按照所在高中学校享受国家救助金名单确定;如没有在定陶上高中需所在就读高中学校开该生高中阶段贫困证明。没有享受所在高中学校享受国家救助金的直系亲属要具备下列8个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应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农村、城镇低保户家庭学生;
3.孤儿、烈士及残疾人家庭学生;
4.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
5.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
8. 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再次贷款省内高校在校生依照省资助中心下发数据,省外高校在校生按照上述8个条件之一。
五、申请材料
1.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户口本(只看原件);
3.高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本人签字并盖章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份。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在申请表上盖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写上联系电话。提醒经办人签字必须用黑色签字笔,且保证字迹清楚,无涂改痕迹,否则视为无效。
六、基本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 https://sls.cdb.com.cn ),网上申请时间一般为7月20日至9月10日。高考录取新生须在领取到高校录取通知书之后申请贷款。首次贷款学生首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用户,登录名及密码一定要牢记。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一份,本人签字确认,前往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并签字、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1、贷款网上申请时,注册用户及贷款申请所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2、在选择“代理结算机构”选项时,一定要选择支付宝,否则无法受理。
3、必须通过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申请信息然后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绝不能用别人的申请表电子稿经修改后直接打印。建议借款学生本人亲自上网操作,让他人代为申请操作的,要认真核实录入信息。
4、如遗忘系统用户名或登录密码,请尝试通过系统的身份证信息登录功能和找回密码功能,通过回答问题重设密码,对通过多种方式仍无法自助找回密码的,可以联系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95593重置密码。
5、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并捺印。
6、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真实、合法、有效,并将身份证反正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与申请表内容要完全一致。
7、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时要将有效信息复印A4纸上。
8、联系方式要固定,并能保持联系畅通。
(二)贷款申请受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持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申请并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签订借款合同,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含验证码),资助中心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三)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提请高校学生资助中心于10月10日前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借款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
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号码95593,面向全国提供助学贷款咨询解答服务。
七、贷款标准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八、办理时限
现场受理时间每年8月1日到9月10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菏泽市定陶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教育局一楼)
(二)电话咨询:0530—362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