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5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28条。
鲁公网安备 371727023717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