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与参考
第59期
菏泽市定陶区学用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新型职业农民”政策解读
一、基本条件
1.收收入主要来自于农业入主要来。新型职业农民从传统农民中产生,有稳定从事农业生产,有一定农业从业经验的。
2.有一定的农业生产技能。
3.有一定资金和资源投入能力。
4.有经营产业,组织生产的能力新型职业农民不同于传统农民,他们既是农业生产的参与者,而且还是所经营产业的舵手,经营和组织能力必不可少。
5.有一定文化,了解国家农业政策。
6.男性55岁以下,女性50岁以下,身体健康。
7.热爱农业,以从事农业为荣。
二、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程序
1.2018年我国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每年我国都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由各地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院校等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
2.培育对象。年龄在18-5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的种植大户、专业大户、养殖大户、农村经纪人、小型农业企业负责人、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和返乡下乡涉农创业者,是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
3.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当地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填报申请表,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当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4.各项费用。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费用包括:书本费、培训费,食宿费、实验实习费用、参观考察费用等费用都是全免。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