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与参考
第62期
菏泽市定陶区学用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关于加快培育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的指导意见》解读
一、印发时间
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8日印发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白酒品牌提升工程,到2020年,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白酒骨干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知名企业,提升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优秀品牌企业。
三、培育白酒骨干企业
(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转型升级提品质。
支持白酒企业开展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工艺和产品创新,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推动企业实施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对白酒生产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产品创新增品种。
1.加强产品创新。支持企业深度挖掘消费需求,在产品开发、外观设计、产品包装等方面加强创新。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开发适销对路产品,推进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注重发展时尚化、功能化白酒品类。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大单品,探索白酒与葡萄酒、黄酒、药酒等酒类的嫁接融合。定期遴选省内白酒新技术、新产品,予以发布推广。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的白酒企业,除颁奖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外,市级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
2.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重点企业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创新设计平台。组建低度浓香型白酒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芝麻香型白酒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或创新中心。支持白酒企业申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获得“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银、铜奖的,分别按规定给予奖励。引导支持企业与高校联合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支持企业设立国家级白酒大师、齐鲁工匠、齐鲁首席技师工作站。
3.强化人才支撑。将白酒企业家纳入《山东省企业家培训规划(2016-2020年)》培训重点。积极培育国家级白酒大师、国家级白酒评委,鼓励白酒专业人才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级拔尖人才、齐鲁工匠、齐鲁首席技师。实施白酒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培养造就2-3名白酒知名企业家、10名优秀企业家、10名创新成长型企业家。
(三)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改制上市,提高产业聚集度。
1.指导企业优化战略布局,实施品牌集中发展战略。引导白酒企业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支持兼并、收购省内外白酒企业,积极引进省外知名企业。引导白酒生产和特色农产品种植、酒类包装、玻璃制造、文化旅游等产业集聚发展,建立产业集群。支持规模白酒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落实国家、省的税费、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已被正式受理或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白酒10强企业评选活动,树立企业标杆。
三、培植白酒知名品牌
(一)重点培植,打造整体品牌形象。
1.实施白酒品牌提升计划。重点发展低度浓香白酒,支持降度酱香、芝麻香白酒发展,大力推进企业品牌化、产品品牌化。加强品牌梯次培育,培植2家主营收入过百亿元的全国白酒领袖品牌,培植5家企业主营收入过30亿元全国白酒知名品牌,培植20家企业主营收入过5亿元全国白酒区域品牌。鼓励支持山东省白酒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质量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产业集群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和“食安山东”示范企业。
(二)挖掘山东白酒文化,加快酒旅融合发展。
深度挖掘山东白酒文化,讲好“好品山东有好酒”品牌故事。推动白酒现代产业与传统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推进“酒镇酒庄”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白酒主题特色小镇。支持名优白酒企业发展工业旅游,建设酒文化博物馆、白酒文化产业园。引导支持白酒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工业旅游示范点(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积极探索新模式,开展精准营销。
强化营销网络建设,加快推进营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优化营销网络布局。通过电商平台实现年销售收入省内领先的白酒企业,在相关领域的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支持。
(四)强化市场开拓,提高品牌影响力。
引导酒类企业“走出去”,赴境外参加有影响力的国际展览展会。每年举办一次白酒高端品牌展销会。对参加境外展会,取得境外专利、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等国际市场开拓活动,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补贴。在山东广播电视台《品牌故事》中开辟“鲁酒品牌故事”专栏。支持省内白酒企业在国家级媒体集中进行白酒品牌宣传。在“好品山东”网络营销平台专门设立“鲁酒精品馆”。
(五)坚持生态绿色发展,打造绿色品牌。
加快白酒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种植。加强对重点白酒生产区域及周边环境保护和治理。推进白酒生态园区建设。引导企业加强节能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积极开展智慧节能,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山东省绿色制造项目库。
四、优化白酒产业发展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
(二)改进政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1.加强监管创新。严格行业准入门槛,全面开展白酒生产许可证清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实行白酒生产许可免检制度。
2.严格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打假机制,联合开展市场规范整顿专项活动。开展“小作坊”清理整顿工作,打击非法制售“小灶酒”行为。规范大型商场收取酒类进场费、进店费、酒类经销商违规促销、恶性竞争等行为。
3.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白酒企业信用记录,失信情节严重的纳入行业失信黑名单。
(三)强化政策扶持,保障企业发展。
1.强化要素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纳入直购电、富余电政策实施范围,支持重点企业天然气、蒸汽供应“转供”改“直供”。组织白酒行业重点企业与运输企业开展集装箱运输对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做好融资对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2.加大财税政策支持。落实兼并重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统筹工业提质增效等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白酒产业在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平台建设、品牌培育、人才支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项目,优先列入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给予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